第174章

作者:屋檐|发布时间:2021-08-30 07:23|字数:2335

苏觅再次醒来已经日上三竿,顾尘刚穿好衣服,看苏觅醒了就叫丫鬟进来此后苏觅起床。他去吩咐厨房做苏觅爱吃的。

顾尘回来时苏觅已经收拾好了,“对了,你把我带出来,留了口信没有?”

“放心,你相公还没有笨到无药可救的地步。”

“行吧。”苏觅没有多说,顾尘办事向来都是很稳妥的。

顾尘见苏觅没有反对他对自己的称呼,心中窃喜。

待吃过饭后,苏觅带着顾尘回宫。

梁清允刚下早朝,在御书房批阅奏折,宫人来报,苏觅回来了,还带着大顺的前摄政王。

听到公公宣见,苏觅和顾尘并肩走了进来。

“你这是典型的见色忘友啊!”梁清允调侃着苏觅。

却迎来苏觅笑着给顾尘的拥抱,笑容里还带着挑衅。

梁清允略带嫌弃的翻个白眼,“这大顺的钱摄政王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啊!”

顾尘抱拳“见过太后!”该有的礼节不能少。

“免礼!”梁清允挥了挥手,“你这次是来迎娶我是好妹妹的?”

“非也,草民是来入赘的。”顾尘笑着回道,自从卸下了摄政王的重担,顾尘真心的笑容多了起来。

“噢!那可真是陈国一大幸事。哀家欢迎之至。”梁清允是真心替好友高兴。

几人坐下叙旧寒暄,并讨论起苏觅和顾尘的婚事。两人情投意合,如果不是薛心吟捣乱,早就成婚了。

梁清允给苏觅找了个风水宝地做郡主府,离皇宫很近,以后他们成亲了就住在那里,还能方便进宫。

顾尘拒绝了梁清允让他做官的要求,前半生太累了,后半生,他只想守着苏觅过好二人世界。

婚礼在有条不紊的准备着。苏觅不会女红,梁清允找了宫里最好的绣娘给苏觅缝制嫁衣。郡主府里顾尘安排了属下在布置,他要给苏觅一个盛大且难忘的婚礼。

无所事事的苏觅依旧做着悠闲的咸鱼,歇累了就做点药,做药累了就继续歇着。没有一点要做新娘子的紧张和不安。

看得红儿羡慕极了。

苏觅的好友不多,顾尘就给南初发了请帖,苏妙是苏觅的妹妹,不需要发请帖。

这天,苏觅在葛优躺时,传来了一阵说话声。“娘...”随着一个软糯的声音落下,她还没等起身就被一个小身子抱个满怀。“念念,谁带你来的?”苏觅看见这个小身影欣喜万分。

随着念念回头,苏觅看见了笑望着她的南初和苏妙。“你们这么快就来了,太好了。”

苏妙眼圈红润,也过来抱住苏觅,“姐,我好想你!”

苏妙此时就只有苏觅一个亲人,她内心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同父异母的姐姐。

苏觅也回抱苏妙,拍了拍她的后背,“以后就待在这,别走了,我们一起。”

苏妙听了这话,悄悄的看了南初一眼,点了点头。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婚礼的日子。

这天苏觅被红儿早早叫了起来梳妆打扮,折腾了两个时辰后,苏觅才被放过。梁清允、苏妙都早早的就来了,看着苏觅的装扮,眼里无不透着惊艳。果然都说新娘妆是最美丽的装扮,女人做新娘的这一天都是最美的。

一切准备就绪,喜婆给苏觅盖上盖头,坐等时辰到新郎来迎亲。

虽然是穿过来的,苏觅也入乡随俗,做了一回古代的新娘。

苏觅全程都是笑着的,没有亲人送别的场面,也就没有那么多伤感,所以苏觅没有哭。

到了郡主府,顾尘踢了轿门之后将苏觅背进了大堂。作为证婚人合姐姐的梁清允坐在了主位上,接受苏觅和顾尘的跪拜。

随着一声“入洞房”,顾尘抱起苏觅往婚房而去。把苏觅放在床上,顾尘嘱咐了红儿好生照看,就出去了。虽然不闹洞房,但是新郎是要出去陪酒的。

今天来的都是陈国的大臣,跟顾尘也是旧识,都不客气的劝新郎喝酒。顾尘高兴来者不拒,就连纪淮这个挡酒的也被灌了不少。

眼看着顾尘站不稳了,众人才放过他,纪淮扶着他去了新房。

看着纪淮和红儿都出去了,顾尘立刻从床上起来。

“原来你没醉。”苏觅听见声响。

“良辰美景,为夫怎么舍得醉。”顾尘边说边掀开盖头,看见苏觅的一瞬间,他惊呆了。

此时的苏觅美的让人惊艳、让人心跳加速。半天顾尘才缓过劲,他扶起苏觅来到桌前,倒了两杯酒,给了苏觅一杯。两人喝完合卺酒,顾尘照顾苏觅吃了点菜,两人也累了一天,就休息了。

因为第二天要进宫请安,苏觅醒的很早。看着身边熟睡的顾尘,苏觅笑的很满足,终于在一起了,这一路走来真的很不容易。

顾尘也醒了,两人注视着对方,一时没有说话。

红儿在门外喊起,顾尘才起来穿好衣服,让红儿进来。

两个人收拾好就进宫了,请完安后跟梁清允一起吃了早饭。

之后顾尘就离开了,虽然他不做官,但是也有自己的事情忙,如今和苏觅成亲了,他忙着赚钱,一点也不敢懈怠。

梁清允回来这阵子一直忙,忙到现在也差不多了,她也有时间和苏觅闲聊了。“恭喜你,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

“我们可先说好,等你以后有了孩子,如果是女儿我们就结亲家。”梁清允一直有这个愿望。

“如果是儿子呢!”苏觅觉得生儿子跟小皇帝结拜也挺好。

“反正我要儿媳妇,如果是儿子的话你就自己看着办吧!生到我儿媳妇出来为止。”梁清允傲娇的说。

“你这是要把我当母猪啊!”苏觅笑骂着。

两个女人古怪的想法引得红儿再旁边一阵偷笑。

“谢谢你!”苏觅知道自己这话很矫情,但是也不能不说。她有两大庆幸,一是遇到顾尘,另一个就是遇见梁清允。不然她的人生估计又是另一番情景,是好是坏就难说了。

苏觅此时只觉得无比满足,或许,这就是老天让她重生的意义吧!

---------------------------全书完------------------------

  

  这本书到这里就完结了,好舍不得,文中肯定有我思虑不周的地方,或者是没想起的漏洞,但是亲们无怨无悔的陪我到最后,到结局,真的真的很感动。再次感谢所有关心和支持此书的读者们,如果没有你们,就不会有我这本书出现。

  

  最后再推荐一本我觉得特别好看的书《阑珊梦》(http://www.fenbaner.com/book/62346),这本书的故事特别精彩,希望和大家分享。

  

  最后的最后,等待我开新书!我爱你们!

 

  《阑珊梦》

  

  第1章 卑贱的母亲

  

  讲台上,老师自顾自的讲解着她的课文,教室的后排座位,已经因为马上要下课而躁动起来。

  “新来的,听说男人提一斤肉一瓶酒就能让你妈脱裤子随便摸,是不是真的!”

  我没有去理会同桌张子墨的问话,只是默默的收着课桌上的书本,准备下课铃声响起就背着书包走人。

  “滋”的一声,一道细细的白影从张子墨的口中向我这边飞射来。

  就在我转头想要看清楚时,脸上就已经被一股温热的液体喷溅了一脸。

  恶心的口水正缓缓的从我的脸上慢慢滑落下来。

  “小贱人,我他妈问你话呢!”张子墨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得意。

  我没有说话,只是用袖子将脸上的液体一点点擦掉。

  下课铃声乍然响起,台上的老师犹如松口气般的扫了眼教室最后边的两排,拿着课本匆匆离开了教室。

  我斜了张子墨一眼,依然没有出声。

  就在我抽出书包想要起身的时候,张子墨突然起身,对着我的腰就是一脚。

  我连人带包摔在了地上,被踹的地方是要断了一样,疼的我倒抽了一口凉气。

  接连大口呼吸平息着腰上的疼痛,我一手撑着旁边的凳子想要从地上起身。

  “妈的!”

  我的沉默惹怒张子墨。

  “啪嗒!”

  支撑我的凳子再次被张子墨踢翻,让我连同凳子一起再次摔回到了地面。

  混乱的教室在此安静了下来,纷纷看向了我这边,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止。

  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一抹嘲笑,更有几个围在一起的女生看着我小声的说着什么。

  其实对于这一切,我早已习以为常。

  多少年跟着养母一次次的搬家,一次次的转校,每次都用不了多久,当地的乡镇全都会开始传着养母的闲言闲语。

  “下次给我注意点!”

  张子墨指着我的鼻子留下这一句后,带着他的几个狐朋狗友趾高气扬的离开的教室。

  紧握的拳头在逐渐安静的教室中慢慢松开,我从地上爬了起来。

  对于旁边仍旧对我指指点点的人我选择视而不见。

  拍了拍身上和书包的上的灰,低头沉默的离开教室后,我终于可以放松的吐了口气。

  我叫云半云,现在刚刚十岁,亲人只有一个养母,也就是别人口中出卖身体生活的云二妮。

  记得在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她心情不错的提及了我的过去,才知道我是她从路边捡来的弃婴。

  当时的村里的人很少有知道什么福利院的,有愿意养的就直接抱回家了。

  养母说,当时她抱着我仰头望天的想要给我取个名字。

  仰望半天也只看到天空的半片云彩,也就顺口的取了半云这个名字。

  其实我应该感谢我养母,毕竟如果没有她,我可能都活不到今天,更别提上学了。

  但是自打懂事来别人的闲言闲语,让我有些痛恨她!

  为什么当初她要将我捡回来?

  为什么她就不能找一个正正经经的工作?

  为什么三天两头非要往家里带会不同的男人?

  这个叫濮家沟的城中村,是我们三天前才刚刚搬来的,因为搬家的缘故,从小到大我一个朋友都没有,几天不说一句话是常态,有时候我都害怕我会变成一个哑巴。

  ……

  放学的路上,我习惯的低着头,不去看四周的人和物,向着新的出租房走去。

  离家门还有五、六米的距离时,我已经听到了敞开的大门中,传来陌生的男声和养母虚假做作的轻笑声。

  “呦,半云回来了?快叫张叔!”

  我阴沉沉的看了养母一眼后,眼珠子慢慢转到养母身边的男人身上。

  看着他脸上猥琐的笑容,一只手搭在养母的肩上,已经钻进她上衣的领口探到了她的胸前。

  “这就是半云啊,过来这边,吃肉!”

  说话间,男人那只手也没有从养母的衣服中抽出来。

  敷衍的对我一笑,另一只手拿了桌子上的一个羊蹄递给了我。

  “拿着这个羊蹄出去吃去吧!”

  养母二妮看了男人一眼,连忙对我挥了挥手道:“对,出去找你的新同学玩去吧!”

  话没说完,男人已经有些不耐烦的将大门在我的眼前给用力的关上了!

  我看着手心里的一个羊蹄子,回想着多少次回家的场景都是被陌生的男人用一、两块肉给打发了出来,如同打发一只流浪狗!

  这只羊蹄就是我今天的晚饭了,但是好香,让我有点舍不得吃下去。

  平日里家里只有养母和我时,我们的饭总是馒头配咸菜。

  虽然我鄙视养母到处勾引男人,但是每次当我拿着男人打发给我的肉时,都会小心的用嘴添上半天,只想要自己能更长时间的留住这种诱人的味道。

  这次也不例外,我蹲在墙角默默的举着这只羊蹄,偶尔舌头轻轻的舔舐一下。

  另一只手从书包中掏出了半只粉笔,开始在无人的角落中写写画画。

  直到天色暗沉,家里的大门依旧没有打开。

  而这个时候,大多数的孩子已经吃完了晚饭,成群结队的在街道上玩耍了。

  因为养母的关系,我从小就很自卑,性格也有些阴沉,从不敢主动和这些孩子一起玩耍!

  即便有时有孩子主动邀请我玩,但没几天就会被孩子的家长呵斥她们,让她们不要再和我玩了。

  我慢慢走出院子,来到街头,习惯性的想要找个不显眼的地方看其他孩子玩耍时,却突然发现街道上的很多人都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我疑惑的随着人流的后面举着手里的羊蹄儿走着,直到走到街头拐角,派出所门口已经聚集了一大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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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4 12: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