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思邈是真的打心眼里佩服秦河。
这显微镜所代表的医学知识,那是真的足以让一个家族长盛不衰,世世代代都为天下第一名医的。
然而秦河却如此大方的展现于众人面前。
这等胸怀,孙思邈自认做不到。
即便是孙思邈这样杏林国手,医者仁心,但依旧会有所藏私。
不为了别的,单单只是为了儿孙考虑,孙思邈都会选择把显微镜这种事情藏起来。
毕竟不管时代如何变迁,曾经的帝王将相可能后代都会全部湮灭,但若是医术传了下去,不管什么时候都有一口饭吃,谁都不会轻易加害一名医生。
这天底下,恐怕也只有秦河有如此胸怀。
秦河对孙思邈的话却只是笑笑。
对于秦河而言,这些知识越普及越好,这样才能够极快的收割声望值。
李世民心中亦然是极为佩服秦河。
这秦河的确是极大的造福了万民苍生,这不是普通人所能做到的。
秦河笑道:“好了,我会把显微镜,以及一些生物学基础传授给你们,你们好好研究,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找我,我可以帮你们解答。”
孙思邈和众名医千恩万谢。
他们知道,秦河这是极大的成全了他们,给了他们一个得以划时代的机会。
若非如此,他们最多成为历史上有名气的医生,上限也就是扁鹊张仲景这些人,但现在因为参与了这划时代的医学大推动,他们的名气甚至可以超过这些历史上的名医。
孙思邈更是意识到自己有希望在将老之际,成为这有史以来最负盛名的老中医,这样想着,便是以孙思邈这般已然看淡名利的人,都不禁微微激动起来。
秦河将显微镜和使用方法赠送给孙思邈。
孙思邈和众名医回去之后,将这显微镜细细参悟,再加上秦河的点拨,以及所赠送的生物学基础,终于让孙思邈的医术更加精湛,配合上抗生素等药物,孙思邈所能治愈的疾病更多。
因为孙思邈和李世民合力推广,使得普天之下的医术都大为进步,老百姓们得了病,不再那么可怜,没有人医治,而是只要稍加医治便已足矣。
秦河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又用手握的一百多万声望值,大量的兑换现代技术,但秦河并不是只是兑换所有的技术,而是兑换那些从零到一突破的技术,然后再让大唐年间的智慧之士们,通过这些已经兑换出来的技术,推导出更多的技术来。
这样一来,大唐的生活当真是日新月异,还没过十年,已然有了接近于近代的科学技术。
以这样的科技实力而言,大唐的国力昌盛到常人难以想象,世界联盟组织的各个国家都投靠了大唐,成为了大唐一份子。
因为航海技术的极大提升,在秦河的命令下,苏定方带着海军出航,先把东南亚刷了一遍,所到之处,无不摧枯拉朽,甚至苏定方都没有怎么动手,那些国家见大唐如此强盛,自己就投降了。
就这样,沿着海岸线,大唐将整个欧亚大陆都收入囊中。
得到了整个欧亚大陆后,大唐的势力更是雄厚无比,达到了从古到今最庞大的疆域。
随后更是轻而易举的拿下了整个世界的版图。
大唐统一了全球之后,更是励精图治,将全世界都发展的极好。
李世民作为整个世界的千古一帝,自然是载入史册。
而在李世民之上,大唐宰相秦河的名声,则更是响彻于天下。
秦河辅佐李世民统一全球,极大发展科技,得到声望无数,最终秦河发现科技商城里面居然有各种未来科技。
因为这些未来医疗,秦河寿数极长,和李丽质生儿育女,幸福一生。
这本书到这里就完结了,好舍不得,文中肯定有我思虑不周的地方,或者是没想起的漏洞,但是亲们无怨无悔的陪我到最后,到结局,真的真的很感动。再次感谢所有关心和支持此书的读者们,如果没有你们,就不会有我这本书出现。
最后再推荐一本我觉得特别好看的书《阑珊梦》(http://www.fenbaner.com/book/62346),这本书的故事特别精彩,希望和大家分享。
最后的最后,等待我开新书!我爱你们!
《阑珊梦》
第1章 卑贱的母亲
讲台上,老师自顾自的讲解着她的课文,教室的后排座位,已经因为马上要下课而躁动起来。
“新来的,听说男人提一斤肉一瓶酒就能让你妈脱裤子随便摸,是不是真的!”
我没有去理会同桌张子墨的问话,只是默默的收着课桌上的书本,准备下课铃声响起就背着书包走人。
“滋”的一声,一道细细的白影从张子墨的口中向我这边飞射来。
就在我转头想要看清楚时,脸上就已经被一股温热的液体喷溅了一脸。
恶心的口水正缓缓的从我的脸上慢慢滑落下来。
“小贱人,我他妈问你话呢!”张子墨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得意。
我没有说话,只是用袖子将脸上的液体一点点擦掉。
下课铃声乍然响起,台上的老师犹如松口气般的扫了眼教室最后边的两排,拿着课本匆匆离开了教室。
我斜了张子墨一眼,依然没有出声。
就在我抽出书包想要起身的时候,张子墨突然起身,对着我的腰就是一脚。
我连人带包摔在了地上,被踹的地方是要断了一样,疼的我倒抽了一口凉气。
接连大口呼吸平息着腰上的疼痛,我一手撑着旁边的凳子想要从地上起身。
“妈的!”
我的沉默惹怒张子墨。
“啪嗒!”
支撑我的凳子再次被张子墨踢翻,让我连同凳子一起再次摔回到了地面。
混乱的教室在此安静了下来,纷纷看向了我这边,没有一个人上前阻止。
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一抹嘲笑,更有几个围在一起的女生看着我小声的说着什么。
其实对于这一切,我早已习以为常。
多少年跟着养母一次次的搬家,一次次的转校,每次都用不了多久,当地的乡镇全都会开始传着养母的闲言闲语。
“下次给我注意点!”
张子墨指着我的鼻子留下这一句后,带着他的几个狐朋狗友趾高气扬的离开的教室。
紧握的拳头在逐渐安静的教室中慢慢松开,我从地上爬了起来。
对于旁边仍旧对我指指点点的人我选择视而不见。
拍了拍身上和书包的上的灰,低头沉默的离开教室后,我终于可以放松的吐了口气。
我叫云半云,现在刚刚十岁,亲人只有一个养母,也就是别人口中出卖身体生活的云二妮。
记得在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她心情不错的提及了我的过去,才知道我是她从路边捡来的弃婴。
当时的村里的人很少有知道什么福利院的,有愿意养的就直接抱回家了。
养母说,当时她抱着我仰头望天的想要给我取个名字。
仰望半天也只看到天空的半片云彩,也就顺口的取了半云这个名字。
其实我应该感谢我养母,毕竟如果没有她,我可能都活不到今天,更别提上学了。
但是自打懂事来别人的闲言闲语,让我有些痛恨她!
为什么当初她要将我捡回来?
为什么她就不能找一个正正经经的工作?
为什么三天两头非要往家里带会不同的男人?
这个叫濮家沟的城中村,是我们三天前才刚刚搬来的,因为搬家的缘故,从小到大我一个朋友都没有,几天不说一句话是常态,有时候我都害怕我会变成一个哑巴。
……
放学的路上,我习惯的低着头,不去看四周的人和物,向着新的出租房走去。
离家门还有五、六米的距离时,我已经听到了敞开的大门中,传来陌生的男声和养母虚假做作的轻笑声。
“呦,半云回来了?快叫张叔!”
我阴沉沉的看了养母一眼后,眼珠子慢慢转到养母身边的男人身上。
看着他脸上猥琐的笑容,一只手搭在养母的肩上,已经钻进她上衣的领口探到了她的胸前。
“这就是半云啊,过来这边,吃肉!”
说话间,男人那只手也没有从养母的衣服中抽出来。
敷衍的对我一笑,另一只手拿了桌子上的一个羊蹄递给了我。
“拿着这个羊蹄出去吃去吧!”
养母二妮看了男人一眼,连忙对我挥了挥手道:“对,出去找你的新同学玩去吧!”
话没说完,男人已经有些不耐烦的将大门在我的眼前给用力的关上了!
我看着手心里的一个羊蹄子,回想着多少次回家的场景都是被陌生的男人用一、两块肉给打发了出来,如同打发一只流浪狗!
这只羊蹄就是我今天的晚饭了,但是好香,让我有点舍不得吃下去。
平日里家里只有养母和我时,我们的饭总是馒头配咸菜。
虽然我鄙视养母到处勾引男人,但是每次当我拿着男人打发给我的肉时,都会小心的用嘴添上半天,只想要自己能更长时间的留住这种诱人的味道。
这次也不例外,我蹲在墙角默默的举着这只羊蹄,偶尔舌头轻轻的舔舐一下。
另一只手从书包中掏出了半只粉笔,开始在无人的角落中写写画画。
直到天色暗沉,家里的大门依旧没有打开。
而这个时候,大多数的孩子已经吃完了晚饭,成群结队的在街道上玩耍了。
因为养母的关系,我从小就很自卑,性格也有些阴沉,从不敢主动和这些孩子一起玩耍!
即便有时有孩子主动邀请我玩,但没几天就会被孩子的家长呵斥她们,让她们不要再和我玩了。
我慢慢走出院子,来到街头,习惯性的想要找个不显眼的地方看其他孩子玩耍时,却突然发现街道上的很多人都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我疑惑的随着人流的后面举着手里的羊蹄儿走着,直到走到街头拐角,派出所门口已经聚集了一大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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